2020年,山西煤監局推動構建“六個執法”體系,堅持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、結果導向,大力實施監察執法改革創新,實行監察業績量化考核和行政執法文書預審,強化事前、事中監督,破解了多年來煤礦安全監察執法中存在的“寬松軟”問題,激發了監察人員的內生動力,監察執法力度不斷加大,監察執法效率、效果明顯提升,煤礦企業履行主體責任、自查自改問題隱患的自覺性明顯增強。
據統計,2020年,山西煤監局監察執法各項指標居全國前列。全年行政罰款4.35億元,同比增長348%;查處重大隱患295條,同比增長265%;責令停產整頓礦井287礦次,同比增長367.9%;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35礦次,同比增長523.4%;到礦處罰率為67.1%,同比增長228.9%;礦均罰款47.9萬元,同比增長271.3%。2020年,山西煤監局共量化考核評選出21名“金牌選手”,3個單位被授予年度“紅旗單位”。
2021年,山西煤監局將及時解決諸如拆分隱患、過度處罰、唯分執法和文書預審不及時等問題,盡快補上監察執法改革創新過程中發現的漏洞;省局、分局將建立健全分片分礦聯系責任制,把轄區內各類煤礦全部納入監察范圍,明確包片包礦具體責任人;聚焦重大隱患和重大風險,提升精準執法的能力和水平,避免大水漫灌、“遍撒芝麻鹽”。
山西煤監局局長王端武要求,聚焦煤礦安全監察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、主要矛盾,持之以恒推動監察執法改革制度更加科學、落實更加有力、成效更加顯著;統籌好創新與守正、局部與整體、執法與服務的關系,適應新時代煤礦安全發展需求,增強搞好安全監察和服務地方的主動性、自覺性,統籌推進完善“六個執法”體系,努力掌握山西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權。
